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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产业赋予新动能

日期:2019-12-17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近年来,各地着力培育规模农业、特色农业、专用农业的“融合点”,产业链价值链延伸拓展的“融合线”,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的“融合面”,各类大中小产业化联合体的“融合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高位嫁接、交叉重组、深度融合,将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乡村,将就业岗位和产业链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

  融合主体不断壮大。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支持各地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不断壮大融合力量。目前,全国已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2家。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17万家,家庭农场60万个,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达850万人,其中82%创办了融合类项目。产业融合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从单纯生产到综合带动、从收益独占到利润共享转变,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产业融合格局。 

  融合业态丰富多样融合主体聚焦农业两头、生产两端,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积极探索产业融合模式,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农业内部“内向”融合,促进种植与林牧渔交叉重组,催生鸭稻共生、蟹稻共生、渔稻共生等业态。产业延伸的“顺向”融合,催生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外部延伸型农业。功能拓展的“横向”融合,推动农业与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重组,催生乡村休闲旅游业。新技术渗透的“逆向”融合,促进农业与信息技术交互,催生在线农业、数字农业等智慧型农业。农业与城镇的“万向”融合,催生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形成了乡村多种业态互促互进、城乡产业之间互联互通、多元主体竞相发展的态势。 

  融合载体集群发展。各地积极推进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企业集中,建设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体系网络服务、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产业融合集群,打造地域特色鲜明、业态类型丰富、创新创业活跃、利益紧密联结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目前,已支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62个、农产品加工园1600个,创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200个,农业产业强镇552个,各类乡村产业园1万多个,形成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销售的有机衔接和交叉融合。 

  利益联结不断紧密。各地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拓展功能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积极发展企农契约型、利益分红型、股份合作型合作模式,引导融合主体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农民养老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将产业链打造成为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产业融合共同体,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链条增值收益,实现产业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获农金、收租金、挣薪金、分股金的跨界增收、跨界获利格局基本形成。专家初步测算,产业融合使农户经营收入增加67%,采取订单方式带动农户增收的占55% 

  融合成效显著增加。目前,我国乡村特色产业品牌达10万余个,打造了一批“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品牌。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3000万亩,中央厨房和主食加工业年营业收入达2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7.9万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4.9万亿元,成为“离农业最近、联农民最紧”的产业。乡村休闲旅游营业收入达8000多亿元,接待游客达30亿人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1.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