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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函

日期:2019-05-06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作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号)部署,大力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创响一批“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我司拟遴选一批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报送范围

  (一)乡村特色产品。是根植于乡村,依托特有资源和传统工艺,地域特色鲜明、乡村气息浓厚、功能属性独特、开发潜力巨大的产品,包括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等。

  1.特色种植。是指除小麦、玉米、水稻等大宗农产品,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马铃薯、苹果、柑橘等优势农产品之外的小宗类、多样化特色种植产品,包括特色粮、油、薯、果、菜、茶、菌、道地中药材、林特花卉苗木等农产品,以及传承农耕文明、具有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价值的农产品。

  2.特色畜禽。是指除猪、牛、羊、鸡等优势畜禽之外的特色畜禽,包括特色草食畜、特色猪、禽、蜂等。

  3.特色水产。是指除青、草、鳙、鲢四大家鱼,以及鳗鲡对虾、贝类、大黄鱼、罗非鱼、河蟹、斑点叉尾海藻等优势水产品之外的其他特色水产品。

  4.特色食品。是指用特殊工艺加工,有明显地域特色、文化内涵、风味独特的特色食品。

  5.特色手工。是指采用传统技艺,通过手工方式,生产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文化内涵的手工艺品,包括特色制造、编织、剪纸、风筝、陶艺、木器等

  (二)乡村能工巧匠。是指以手工制作为主,产品开发历史悠久、技艺精湛、工艺独特,对传统工艺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有积极贡献的手艺能人,包括铁匠、铜匠、木匠、篾匠陶艺师、剪纸工、年画工等能工巧匠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遴选。各省(区、市)要认真梳理地方现有特色种植、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特色食品、特色手工等产品信息和能工巧匠人选,积极填报特色种养殖和特色食品信息表(附件1)、特色手工产品信息表(附件2)和乡村能工巧匠信息表(附件3)。

  (二)及时报送。请各省(区、市)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特色种养殖和特色食品信息表、特色手工产品信息表和乡村能工巧匠信息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司特色产业处,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特色产业处

  联 系 人:霍  刘晓军

  联系电话:010-59192721、5919271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电子邮件:cystscyc@agri.gov.cn

  附件:1.特色种养殖和特色食品信息表

        2.特色手工产品信息表

        3.乡村能工巧匠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