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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乡村手工艺(刺绣)大赛暨展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9-08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保护、传承和发展乡村手工艺,培育乡村能工巧匠,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委托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于10月下旬举办2020年全国乡村手工艺(刺绣)大赛暨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承乡村手工艺绣出美好新生活

  二、承办单位

  大赛由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承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休闲农业协会、汶川县人民政府协办。

  三、大赛程序

  (一)推荐初筛。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参赛选手和作品。每省不超过5名选手,每名选手可选送1-2件原创手工刺绣作品。参赛选手应爱岗敬业、心系“三农”、遵纪守法,在手工刺绣方面有较高造诣,技艺水平精湛。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优先遴选。展示作品应是参赛选手的手绣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健康,作品形式、尺寸不限。遴选推荐选手经初筛通过后,进入现场比赛环节。

  (二)现场比赛。包括选手刺绣技艺演示和产品展示介绍两部分。

  1.技艺演示。选手本人现场演示主要技艺,应体现熟练度、精细度、独特性等。不超过8分钟。

  2.产品展示。选手现场介绍产品特点、创意等,可播放PPT。不超过3分钟。

  评委组根据选手技艺水平、作品内容、语言表达、时间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分。

  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10月21日,赛程2天,20日报到,23日离开。

  (二)地点:四川省汶川县大禹农庄,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绵虒镇高店村大禹农庄。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遴选。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参赛选手和作品。选手须实名参赛,不得冒名顶替。进入现场比赛的选手须签订《全国乡村手工艺大赛参赛选手诚信承诺书》,报到时统一提交工作人员。展示作品须为手绣原创,如发现机绣和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二)按时报送。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将遴选推荐选手和作品的有关材料,于9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箱aepmoa@163.com,标题为“**省(区、市)全国乡村手工艺大赛推荐名单”。报送内容包括《全国乡村手工艺(刺绣)大赛推荐表》,2张选送作品的高清图片(像素5兆以上)。

  (三)统一参赛。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参加现场比赛,每省(区、市)1名领队。请填写《现场比赛报名表》,于1012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aepmoa@163.com,标题为“**省(区、市)参赛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严格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比赛。参加现场比赛人员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经核验为绿色,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比赛现场和宾馆。28日内有境外行程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或14天内有异常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比赛。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可参加比赛。比赛中途有身体不适等情况须第一时间向组委会报告。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2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