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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共享农庄打造乡村产业融合体

日期:2019-05-13 作者: 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司 【字号: 打印本页
      共享农庄是依托农业多种功能性和乡村多重价值,把农村住房和田园等进行个性化改造,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共享经济模式。近年来,海南创建了一批共享农庄试点,成为海南特色的“三农”新品牌,成为天然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为农业焕发新活力,为乡村产业增强新动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新路径。
      (一)突出地域特色,建设共享农庄。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岛屿、四季花园的特色优势,发展了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有以休闲度假为主要特色的共享农庄,如冯塘绿园共享农庄;有以乡村旅游为特色的共享农庄,如大皇岭共享农庄;有以品牌农业为特色的共享农庄,如柚子夫妇临高天地人共享农庄;有以健康养生为特色的共享农庄,如永忠黎宝共享农庄;有以文化创意为特色的共享农庄,如蝶恋谷共享农庄。特色各异的共享农庄,既有城市品质、更有乡村风光,成为城乡之外的“第三空间”。

  (二)坚持市场运作,发挥主体作用。建立混合所有制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企业,涌现了一批共享农庄建设市场主体。目前在海南共享农庄的主体达到285家,创建共享农庄试点159家。既有农业企业、文化旅游企业、房地产企业,也有村集体企业,已有61家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发展特色水果、反季节瓜菜、咖啡、航天瓜菜等特色农产品,取得良好效益。其中,澄迈洪安蜜柚共享农庄种植的洪安牌无籽蜜柚成为海南首个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每对蜜柚售价最高可达388元;白沙五里路茶韵共享农庄种植的五里路牌茶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并成为海南首家获欧盟及美国有机茶认证的品牌,亩产值达4万元。

  (三)坚持农民参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共享农庄把农民共享利益、共享发展成果作为落脚点,参与共享农庄建设的农户1.57万户,其中带动贫困户5000多户,贫困群众人均增收1260元。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模式,2017年通过养殖、种植和休闲旅游直接带动农户4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提供就业岗位30个,促进农户增收超过150万元;小鱼温泉共享农庄解决本村就业人数233人,并带动当地321户村民组成合作社一起发展;白沙县阿罗多甘共享农庄282户贫困户年发放80万元红利,得到扶贫系统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部门联动,共促共享农庄发展。海南省成立了共享农庄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农业、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申报联审,开展共享农庄试点创建,要求市县政府组织相应部门,对申报主体项目进行现场联合考察,提高申报效率,把住入口关。强化宣传推介,先后组织共享农庄试点创建单位赴各地考察学习宣传推介,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组织三场大型招商推介会,签约资金达50多亿元。强化督查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优进劣汰、能进能退机制,防止房地产化。强化专业服务,成立海南共享农庄联盟,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和市场自律。

  (五)强化行政推动,引领共享农庄发展。加强引导和规范,确保方向不偏、健康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先后出台《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加强规范引导,编制了《海南共享农庄发展规划(2018-2025)》《海南共享农庄评选办法》,制定了《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加大资金引导,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共享农庄创建工作,设立共享农庄基金,首期10亿元资金已基本落实,预计两年之内基金规模可达50亿元。